据新华社广州2月15日电在2月12日至14日进行的物价大检查中,广州市因违反有关物价规定随意提高药品、食盐价格的三家经营单位受到罚款20万元或停业整顿7天的处罚。广州市物价局负责人表示,这是近年来广州商业企业因价格违法行为受到的最严厉处罚。
广州市二天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不执行政府定价,总部在向各分店配送药品时,擅自将原来六七元一包的板蓝根提高到15元,16.8元一盒(10支)的抗病毒口服液提高到20元,所属零售药店在此基础上又分别加价5元出售。广州市港湾商业有限公司将原价1元/包(500g)的食盐提价数倍出售。根据《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》,物价部门对这两个违法经营单位分别处以20万元罚款。对擅自提高食盐、粮油价格的东山区大昌岛货仓商场处以停业整顿7天的处罚。(王攀赖粤)